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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看待 查有 关机构 阳合同

如何看待上海税务和北京广电部门调查有关机构和演艺人员郑爽涉嫌「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ccaily ccaily 发表于2022-07-01 14:59:11 浏览1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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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人员的“‘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较早被处罚的被人们称之为国内演艺界第一富婆的刘XX,被税务机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给送进秦城监狱蹲了长达一年时间,除了补交所偷逃的税款外,还被处罚了一大笔罚款。

还有前两年那位当红女明星名字叫范ⅩX的,让人举报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最后不也是被罚了几亿人民币,从此消停了下来。

中国少数公众人物,没有养成自觉纳税的良好习惯,不管个人挣多挣少,全部装进个人的口袋里。Te们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自觉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现在全国还有超过六亿人每月平均挣不到千元钱,还有多少怀揣大学录取通知书,而为学费发愁的年轻学子。

国家为了发展经济,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先富带动后富,其中手段之一就是通过税收来进行第二次分配。让那些暂时遇到困难的人通过政府的救助而不致于束手无策,变成为贫穷落后的少数人,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具体表现。

演艺界的少数人,无视法律、道德和做人的准则,钻法律的空子,采取不法手段,利用阴阳合同,隐瞒天价片酬,令人感到恶心与愤怒!各级政府的税务机关查处少数艺人的不端行为,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伸张正义。

人心不足蛇吞象,身为公众人物的所谓明星大腕,视国家的税法为儿戏,将个人的巨额收入当作了人神不知的烟幕弹。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已不为的至理名言。

国家的法律明镜高悬,就是为了让公民,当然也包括演艺从业人员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个人的任何活动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而展开。越雷池半步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这也是咎由自取,任何人也休想躲过这种由个人的行为不端所受到的正义审判。

郑爽何许人也?不就是一个戏子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只要题目上所列举Te的问题被查实,补交税款、罚款、警告这些处分都不算什么大事。封杀、拘留,甚至是逮捕入狱都是有可能的事。法制社会,讲究的就是人人学法、用法,违法必究。(原创于:20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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